上好防治外来物种侵害这堂“大课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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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长期以来,外来入侵物种随货物贸易、人员往来等传入我国进而造成危害的情况日益增多,而非法引进饲养“异宠”、违法违规放生等新情况也不断出现,加大了外来物种侵害风险。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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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专家点评】

  作者:叶道良(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)

 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危害和威胁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。长期以来,外来入侵物种随货物贸易、人员往来等传入我国进而造成危害的情况日益增多,而非法引进饲养“异宠”、违法违规放生等新情况也不断出现,加大了外来物种侵害风险。

  以违法违规放生为例,很多人常常出于好心而办了坏事。比如,放生“清道夫”、鳄雀鳝等,既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,又扰乱当地生产生活正常秩序。事实上,诸如鳄雀鳝、红耳彩龟等一些外来物种,对本地生态有着极其严重的危害。它们蔓延扩散较快,难以有效阻截控制。

  此外,近年来宠物饲养市场日益呈现多样化需求,爬宠、甲虫、水族类等异宠逐渐获得私人饲养者青睐。需要看到,从境外非法携带、寄递的异类宠物,特别是野生物种,极有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寄生生物。这些野生动物普遍具有繁殖力强、适应性强等特征,一旦其逃逸、被遗弃或错误放生,极有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,危害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,“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,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,加强‘异宠’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”。

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加强生物安全管理,防治外来物种侵害。近年来,一堂堂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全民教育“大课”提示我们,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,普及外来入侵物种及其防控知识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、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、提升公民生态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刻不容缓。

  一方面,要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的良好氛围。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新修订的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》,其中第七条“呵护自然生态”,就明确提出“不随意引入、丢弃或放生外来物种”。当前,应向公众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种类识别、入侵危害、防治措施的科普教育与法治宣传,做好生物安全法、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、重点管理物种名录解读,有效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,使每个人都意识到控制外来物种入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自觉抵制非法引进、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等行为。另一方面,要聚焦重点人群,如农户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乡镇基层干部和在校大中小学生等,组织科普技术、人才、服务进基层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集市,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外来入侵物种识别及防控技术能力。特别是要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种下维护生物安全的种子,起到“教育一个学生,带动一个家庭,影响整个社会”的作用,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汇聚全民力量。

  此外,还要做好以下事情:一是坚持防重于治的理念,做好源头预防工作。强化入境货物、运输工具、寄递物、跨境电商等渠道检疫,提高口岸检疫、查验与执法水平,重点防范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产生的生物入侵风险,对发现的入侵物种及时进行除害处理。二是普查摸底,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台账和分布地图,特别是在农田、渔业水域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主要入境口岸等区域,强化专业人员和物资设备配备。三是织密联防联控网络,开展“一种一策”精准治理,强化外来物种引进、释放、丢弃等关键环节执法监管,加强重点物种发生区域和入侵高风险区域监测,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。四是分类别、分物种制定防控技术指南,特别是针对当前重点管理的59种外来入侵物种名录,指导地方因地制宜选用防治措施。

 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离不开科学支撑和技术攻关,我们还应搭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平台,研发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,探索形成安全高效、经济可行的综合治理技术模式。同时,加强国际合作,通过对国外入侵案例、控制技术等进行研究,进一步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。

  (项目团队:光明日报记者 张胜、龙军、禹爱华、高建进、吴春燕、王斯敏 光明日报通讯员 丰瑶、张川惠子)

  《光明日报》(2023年07月18日 07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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